通知公告
关于建设学校“十园十景”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docx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并根据省委第28巡回指导组关于“美丽宜学宜教科大”创建活动的倡议,学校已于2023年发布了相关通知,并确立了“十园十景”建设项目。同时为深化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学校决定将“十园十景”分区设置为各学院的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各学院可根据劳动教育需要利用校内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经过各学院志愿团负责人实地考察、相关部门审查,已对各学院的具体分区进行了认领划分(详见附件)。
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负责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后勤管理处
承办单位:青年志愿者总会
协办单位: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分会
二、工作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青年志愿者总会将负责整体规划与协调,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分会可定期组织本院学生志愿者参与本学院负责区域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园区环境维护、志愿服务以及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实践内容。
三、工作要求
1. 园区卫生:各学院可对认领负责的劳动教育基地区域进行清扫,协助去除顽固垃圾残留、拔除杂草、检拾白色垃圾及明显的枯枝落叶等。(若举办可能影响景观布局及长久外观的活动必须提前与后勤管理处沟通协商,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活动质量:各学院在组织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时,应确保其有效性与实用性,使学生志愿者能够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
3. 协作与沟通: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分会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4. 安全规定:各学院在组织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学生的安全。
5. 学生引导与教育:学院应利用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与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价值观。
6. 活动总结与反馈:各学院应将校内劳动教育基地劳动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劳动教育考核,并积极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青年志愿者总会将不定期开展优秀稿件征集工作,如有意向投稿,请与青年志愿者总会联系。
四、联系方式
青年志愿者总会官方QQ:2056536277
相关稿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nustqz@163.com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十园十景”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学院认领分区表
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湖南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湖南科技大学“十园十景”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学院认领分区表(试行)
序号 |
“十园十景” |
认领学院 |
1 |
南校桂花园 |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2 |
松园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梅花园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雕塑楼、东门标志物草坪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5 |
石榴园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明湖 |
化学化工学院 |
7 |
海棠园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8 |
红豆杉园、知行楼东侧树林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9 |
生物标本馆与生物园科普基地 |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
10 |
九教旁荷花园、十教后荷花园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1 |
月湖桥以西、月湖广场 |
人文学院 |
12 |
外语楼门前花园、第二图书馆周围树林(含孔子像及涂鸦大巴车) |
外国语学院 |
13 |
太阳湖及海牛广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4 |
柚子园 |
教育学院 |
15 |
三教周围树林(含一、三教间树林) |
商学院 |
16 |
齐白石艺术馆、齐白石艺术广场 |
齐白石艺术学院 |
17 |
樱花园 |
体育学院 |
18 |
北校桂花园(含十教前花坛)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9 |
杜鹃园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 |
竹园 |
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 |
21 |
黎锦晖音乐厅前坪、南门广场(含文化墙) |
黎锦晖音乐学院 |
22 |
月湖桥以东(含冠亭、君桥) |
潇湘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