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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深化后勤改革方案(科大政发[2010]103号)

发布时间:2011-03-04 来源:

    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后勤改革文件的精神和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后勤改革的实践,特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优质服务为目标,以创新机制为重点,以科学管理为核心,以理顺关系和细化核算为抓手,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建设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质量效益原则。要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始终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方向,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二)有序竞争原则。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校内有序竞争。
   (三)稳步推进原则。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长远,综合考虑学校的社会环境、服务条件、师生员工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
   (四)积极支持原则。要通过对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费用,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支持后勤发展,不断改善后勤服务设施条件。
    三、改革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完善人事、分配、经营和服务管理制度,构建“独立核算、分类经营、自负盈亏、科学发展”的高水平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四、改革范围
    深化后勤改革的范围包括:饮食服务、水电气供应、物业管理、建筑安装、维修、接待服务、交通运输、绿化、保洁、学生宿舍区和楼宇的门卫管理、农贸市场、商业门面(劳动服务公司的除外)、通信、收发、印刷、后勤物资采购、幼儿教育、医疗服务等。
    五、改革内容
   (一)管理体制
    1、成立后勤管理处和后勤党委。后勤管理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2人,后勤党委设书记1人。后勤管理处设综合科(办公室、计生、医保工作等)、校园及项目管理科、服务质量监督科;并管理校医院、校幼儿园和劳动服务公司。
    2、后勤管理处对后勤实体实施全面管理职能,与后勤实体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后勤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后勤保障体系及发展规划,提出后勤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检查落实。
   (2)与各后勤实体共同商定提出后勤实体每年的服务及经营发展目标计划,报学校审定后,进行监管和组织实施。
   (3)负责后勤经费计划、分配和管理。
   (4)组织对后勤服务经营中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的方案进行论证、初审,报学校批准后监督实施。
   (5)规范和监管后勤实体收入与支出,降低成本,确保效益。
   (6)负责后勤系统队伍建设,监管和协调后勤正式职工、全日制临时工和短期临时工的人事调配和安排,以及合理用工。
   (7)加强后勤实体和管理单位的干部管理,并向学校提出任免建议。
   (8)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后勤系统资产,对后勤系统现有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登记、汇总和分析,明确后勤资产的使用范围,监督后勤实体对国有资产的使用与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9)负责对维修、建设与经营等大宗物资、批量物资等集中采购,确保质量、价格与安全。
   (10)负责后勤系统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后勤系统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及后勤服务质量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提出奖罚建议。
   (11)及时处理对后勤服务的建议、意见以及反馈整改情况,确保后勤实体的经营、服务达到规定的质量和水平。
   (12)组织后勤设施更新、教学实验用房及公共场所的节能与维修计划的制定、论证,按照规定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或指导后勤实体对相关项目进行招标,并监督项目的实施。
   (13)负责医保、计划生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
   (14)协调后勤实体之间及后勤实体与各方面的关系,指导后勤实体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协助解决后勤实体扩大校内后勤市场的用地以及配套条件、政策等问题。
   (15)抓好后勤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支持党的建设、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成立后勤一集团、后勤二集团、水电通信服务集团三个后勤实体,每个实体各设总经理1人(副处级),副总经理2人(正科级)。后勤实体的主要职责是: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规范服务。
   (2)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3)在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负责实体工作的正常运行。
   (4)科学调配资源,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5)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管理,运用企业管理手段进行成本核算。
   (6)建立约束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7)接收学校机关的分流人员和学校需要安置的人员,妥善解决原后勤人员待聘和分流问题。
   (8)接受学校和师生的指导、监督,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利益。
   (9)负责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建设、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完成学校和后勤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实体内设二级机构要体现精简高效的原则,具体方案由后勤管理处商有关部门提出,报学校审批。后勤实体二级机构负责人享受副科级待遇,由学校聘任。
5、后勤实体负责管理及经营服务的项目:
  (1)后勤一集团:南校区的美食广场、科苑餐厅,北校区的二食堂、教工食堂,学术交流中心(含餐饮),车队(含驾校),农贸市场,门面,收发,除学生宿舍区以外的室外绿化、保洁。
  (2)后勤二集团:南校区的美食城、科大食府,北校区的一食堂、三食堂、校园超市,新区食堂,代管北校区的四食堂,招待所,餐饮接待中心,建安公司,日常维修(含室外公共区设施),楼宇的保洁(含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门卫,教学楼教学用品供应,教师休息室管理,学生宿舍区的门卫、绿化、保洁,并配合学生系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接受保卫处对门卫保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水电通信服务集团:全校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室外照明、通信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及配电房、水泵房、开水房、澡堂的管理,回收水电费,制定并落实全校节水节电措施,代管印刷服务部。
   (二)人事用工
    1、后勤实体实行“分类管理、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用工机制。后勤用工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和严格核编核岗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合理用工。
    2、后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进行校内异动,后勤实体原则上不能从校外调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
    3、在编正式职工的管理:
   (1)全部实行竞聘上岗,落聘人员由人事处与后勤实体一起安排在后勤系统从事临时性工作,如不服从安排则交人事处待岗,享受学校待岗人员待遇,并由后勤实体负责相关经费。
   (2)原工资标准由学校移交给后勤实体,学校保留其档案工资,今后国家或地方出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及各种补贴政策时按有关规定调整档案工资(只调整档案中的工资标准,而不支付工资现金),退休时,学校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学校事业编制退休人员的同等待遇。
   (3)除继续享受政府、学校相应的住房调整、子女入托入学、丧葬抚恤等方面的待遇外,工资、津贴和其他福利均由后勤实体负责。
   (4)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定,所评职称学校认可,并按相应的级别调整档案工资。
    4、校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校外聘用人员均为学校非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应支付的各项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经费由后勤实体负责。
   (1)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设置及待遇标准由后勤实体提出,后勤管理处审定,报人事处备案,所需经费由后勤实体负责。后勤实体要依法依规用工。
   (2)根据需要,后勤实体可采取中短期聘用制聘用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及待遇标准由后勤管理处商后勤实体提出,人事处审核、组织招聘、学校审批。
   (三)收入分配
    1、后勤职工的分配必须彻底打破“大锅饭”,收入与效益和服务质量挂钩,按岗按绩定酬,奖优罚劣,优劳优酬。
    2、后勤实体正式干部职工的津贴总额(含慰问金、奖金等)以绩效为依据,在学校机关干部职工同类人员津贴总额的0.8-1.2倍范围内确定,对绩效突出的予以奖励。
    3、后勤管理处牵头,有关部门和后勤实体参与,根据经营类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提出后勤实体分配原则意见,报学校审批。具体分配方案由人事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审核,后勤实体负责落实。
   (四)财务管理
    1、学校财务处设立后勤财务科,财务处增设一名副处长,重点负责后勤系统财务工作。
    2、后勤财务实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后勤财务科要加强财务核算、严格成本分析、强化财务监管,及时为后勤管理处和各实体提供实体的财务报表,并为后勤管理处和各实体实时了解掌握经营状况创造条件。后勤资金专款专用,以保证后勤实体的正常运转。
    3、学校按照后勤服务的不同情况、不同类别,参照市场价、行业价和兄弟院校价格,核定服务成本标准,支付服务经费。后勤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低于市场同类价和社会同行业的收费标准。
    4、学校按规定在后勤实体利润中提取发展基金,发展基金原则上用于后勤发展,专款专用。由后勤管理处商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后勤各实体编制年度发展基金使用计划、进行充分论证后,呈学校审批后组织项目实施。
    5、学术交流中心、餐饮服务中心、招待所、农贸市场和其他经营门面等要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或目标管理人,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学术交流中心、餐饮服务中心、招待所的租金或管理费直接上交后勤财务科,进入相关实体的收入。农贸市场和其他经营门面的租金或管理费直接上交学校财务,后勤实体可从租金中提取一定的人员管理经费和门面维修经费。
   (五)资产管理
    1、后勤现有资产及新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和处理权属学校,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2、后勤处商有关部门明确后勤资产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提出不同的管理办法。
    3、后勤实体要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六)质量监控
学校成立后勤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对后勤实体的服务质量、价格、分配及经营情况等进行监控。
    六、政策支持
   (一)学校后勤服务市场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在不违反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服务项目由后勤实体经营。
   (二)学校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大对后勤基础设施的投入,并把各级政府的后勤拨款资金用于后勤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后勤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经费由学校负责。
   (四)水资源费、环境保护费等国家政策性收费由学校负担。
   (五)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要进行公开招标的后勤经营服务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后勤实体优先;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的后勤经营服务项目或学校认为不宜给校外单位负责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商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并报学校审批后安排后勤实体组织实施,具体结算办法另行制定。
    七、政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后勤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后勤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个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后勤实体依法依章设置工会、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联系职工和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后勤实体重大改革措施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职工的监督。
    八、组织领导
    后勤深化改革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改革的实效和顺利推进,学校成立深化后勤改革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组织部、监察处、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财务处、国资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深化后勤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政策。
    九、改革步骤
   (一)制定并通过深化后勤改革方案。
   (二)制定实施深化后勤改革方案暂行办法。
   (三)选拔后勤实体领导及后勤实体二级机构负责人。
   (四)聘任后勤人员。
   (五)深化后勤改革方案运行。
   (六)细化成本核算,制定深化后勤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十、其他事项
   (一)在新的细则出台前,后勤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结算价格管理等具体操作办法暂执行原有的办法规定,如原有办法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二)如上级政策有重大变化,本方案与之发生矛盾需调整时,则另行确定相关事宜。
   (三)本方案经校党委审定后公布实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