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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工作例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7-06-12 来源:

为落实好校党委、校行政的工作部署,协调好处内各科室的工作,保证全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后勤管理处工作例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制度。

一、工作例会

1.例会的主要内容:传达精神,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工作;检查并总结上段工作,研究部署下段工作。

2.例会原则上两周一次,一般放在单周初召开,具体开会时间由处办公室提前一天或至少半天通知,特殊情况下增开的例会,由处办公室临时通知。

3.例会一般由处长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一名副处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处领导、全处副科长以上(含)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处内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上述同志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一名同志参加。

4.严格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者,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例会实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在学期末的工作例会上书面通报。

5.为提高会议效率,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好会,会议期间不得上网看新闻(含微信)、发信息,会议开始前应关闭手机(或调整成振动状态),有特殊情况者,应事先向主持人报告

控制每位与会者的发言时间。每项议题的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会议主持人对单项工作的总结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对综合性工作的总结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

6.处办公室应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

二、工作总结

1.实行月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各科室月末应将本月所做的主要工作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总结力求简练,重点陈述所做工作的背景(或意义)、效果(含用户反应)、相关数据、存在的差距、经验与教训、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表述涉及数据的,要力求准确无误

2.各科室的月工作总结一般应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于下月的5日前交处办公室(含电子文档),处办公室汇总后(6日前)分送处领导全体成员

3.在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学期末各科室应形成学期工作总结,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两周交处办公室。

三、工作计划

1.实行月工作计划报告制度。各科室月初(一般于5日前)应将本月计划要做的主要工作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处办公室,处办公室汇总后分送处领导全体成员

2.月工作计划可比月工作总结更简练,但应包括工作任务、责任人(含具体经办人员)、完成时间及完成所需的支撑条件等内容。

3.各科室的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由处务会议下达,各科室根据会议精神制定,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交处办公室。